朝鮮稱發射是和平性質 是國際法公認權利
2012年12月12日 22:20作者:中新網來源:中新網
據朝中社報道,朝鮮外務省發言人12日就成功發射第二顆“光明星3號”衛星一事回答朝中社記者提問。發言人表示,和平利用宇宙是國際法公認的權利,朝鮮將繼續行使合法的發射衛星權利。

12月12日,朝鮮電視新聞主播激昂播報“光明星3號”衛星發射成功。 (視頻截圖)
中新網12月12日電 據朝中社報道,朝鮮外務省發言人12日就成功發射第二顆“光明星3號”衛星一事回答朝中社記者提問。發言人表示,和平利用宇宙是國際法公認的權利,朝鮮將繼續行使合法的發射衛星權利。
發言人說,朝鮮此次成功發射衛星,是金正日的遺訓,是根據旨在推動經濟建設和改善民生的科技發展計劃進行的和平事業。
敵對勢力對朝鮮和平衛星發射說什么“違反聯合國安理會決議”,表現出想以此無理取鬧的不正當企圖。
發言人說,和平利用宇宙的權力是反映國際社會一致意志的普遍國際法所公認的,不是聯合國安理會所能擅自違背、說三道四的問題。
只把朝鮮衛星發射視為軍事目的的遠程導彈發射、“挑釁”、緊張局勢的因素,這是出于敵視朝鮮的觀點。
發言人說,美國在今年4月也曾做出敵對的過度反應,使朝鮮不得不重新全面考慮核問題。敵對觀念對誰也毫無幫助,對抗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朝鮮希望有關各方保持理智和冷靜,以免事態事與愿違地朝著誰都不愿看到的方向發展。
發言人說,不管別人說什么,朝鮮將繼續行使合法的發射衛星權利,征服宇宙,為建設國家經濟和改善人民生活做出積極貢獻。
責任編輯:李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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