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張國棟 姜玉泰
山寨手機、山寨春晚,甚至山寨派出所, 2008 年,“山寨”成為了最火的流行詞;而近期發生的“躲貓貓”事件,更將人們對網絡監督的討論推到了風口浪尖上。3月6 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國家版權局局長柳斌杰在新華網接受記者采訪,對此進行了詳盡分析。
打擊盜版的同時,對廣為流行的山寨文化是否也要進行“圍剿”?柳斌杰說,加強版權保護,主要是保護國家的自主創新能力,形成一種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精神生產氛圍。所以加入世貿以后,我國參加了國際上所有關于版權方面的公約,向國際社會作出承諾,嚴格保護知識產權,“這是我們長期不變的方針,它關系到民族的創造力、關系到知識勞動的價值。”
他舉例說:“一部電影投資上億,拍攝要用半年、一年的功夫,這么多的人在勞動,他們的勞動成果,如果用幾毛錢就可以復制成一個光盤,使投資者、生產創造者的勞動付之東流,無疑會大大影響文化的創造,所以要堅決打擊盜版。”
但山寨文化與盜版并不是一回事。柳斌杰指出,山寨文化是群眾的創造,體現了民間的文化創造力,在一定程度上有其生存依據和市場需求,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針對山寨文化我們要加以引導、加強規范,如果不涉及侵犯著作權、不是非法使用別人的作品,而是有自己的創造,這就并不在反盜版的范圍中。”
“所以我們既要打擊盜版,維護自主創新的知識產權,同時也要支持人民群眾的創造,因為我們在版權工作上也是提倡把創造放在第一位,保護是其次,還要適度流通。版權不流通、作品不傳播,光自己鎖起來,就發揮不了社會作用。當然,山寨文化創作的東西,如果是有價值的、好的東西,也應該納入保護的范圍之內。”柳斌杰說。
“躲貓貓”事件中,網絡監督再一次發揮了它特有的作用,對此該怎么看?柳斌杰說,網絡是一種新型傳播工具,也是表達社情民意的最好平臺。“我們提倡利用網絡這種先進的傳播工具加強社會輿論監督,很多問題都是通過網絡曝光后,引起有關方面重視并推動問題解決的。從某些方面看,網絡對推動我國民主建設、保障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方面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對這些我們應該鼓勵、支持。包括所有的新聞輿論監督,也是黨和國家十分需要的,對此也要堅決保護和支持。”
柳斌杰認為,今后互聯網在輿論監督方面還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本報北京3月6日電)